2018年织里镇童装产业示范园区一期厂房公开拍卖方案

2018-04-19 22:13:17      点击:

 

织里镇童装产业示范园区一期厂房公开拍卖方案

 

一、报名条件(须经公证处公证)

1.报名企业必须是织里镇范围内自身生产、经营的童装企业。

2.报名企业必须为童装规上企业(升规时间无限制,只需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小升规即有资格)。

3.报名企业必须在企业信用上无失信,没有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

二、审核

1.资料审核。报名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规上企业证明、企业无失信证明(人民银行)、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证明(安监办),及商标品牌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审核由镇政府对应部门进行审核。

2.现场审核。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经初审通过后将接受镇政府组织的考察小组对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进行现场实地审查。(建议成立审核工作组)

三、拍卖运作

1.报名企业通过审核后根据自身需求的厂房组合,以通过审核后取得的“通审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每个组合200万元的参与拍卖保证金,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

2.本次拍卖按厂房(按2个组合4000平方左右,3个组合6000平方左右,5个组合10000平方左右)分批推出,同等需求同场拍卖。成功拍得厂房的企业不得再次参加拍卖。

3.本次拍卖实行一房一价,设最低保留价和最高限制价(按一房一价设定),最高限制价出价人2人以上的再抽签确定。

4.成功拍得厂房的企业必须在取得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齐购房首付款,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放弃后的厂房将作为新的标的重新安排公开拍卖。

四、相关政策

1.参与拍卖企业获得园区厂房后必须登记在该参与企业名下,5年内不得转让。

2.企业取得园区厂房后,不得分割出租。

3.参与拍卖企业必须认可和同意园区厂房一楼为车位层的事实,拍得后严禁更改用途并同意搭租在厂房组合中,每个组合4个车位,每个车位租金7万元,车位租期至20643月,过后另行协商。

4.参与拍卖的企业必须服从并执行织里镇政府201611月出台的园区三年返租政策,不得随意终止镇下属园区公司与现一期入园企业签订的至20191231日的租赁协议,但至企业成功拍得园区厂房并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开始该协议实际所得收益(政府返还企业后剩余租金部分)全部归该企业所有。园区顶层光伏收益因用于公共物业,不计入企业所得收益。

5.园区规上童装企业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加快培育示范型童装企业 全力打造千亿级童装产业的若干意见》执行。

6、通过拍卖取得厂房的入园企业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后每年按所购组合面积返还200/平方米作为入园规模企业奖励金(现已在园区于201611月政策入园的企业通过本次拍卖取得厂房,规模企业奖励金政策提前至厂房所有手续办理完结之日后三年执行)。

1)企业不降规;

2)企业所购厂房组合没有任何逾期还款、出租、转让等情况;

3)企业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环保、行政执法、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法律、法规,未受上述任何部门执法、处罚、处置。

4)企业严格服从园区公司管理,未有任何因违反园区管理制度被处罚的情况。

(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织里镇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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