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示范型童装企业 全力打造千亿级童装产业的若干意见

2018-04-19 22:16:08      点击:

 

关于加快培育示范型童装企业

全力打造千亿级童装产业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示范型童装企业,全力打造千亿级童装产业,切实增强“织里童装”的核心竞争力和持久生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财政专项资金,鼓励童装企业全面开展“小升规”,并针对入库规上童装企业制定本扶持政策(简称“织里童装升级十六条”):

1.加大财政补助。所有规上童装企业可享受为期6年的财政补助政策,即前3年按企业当年实缴入库税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的60%进行补助,后3年按企业当年实缴入库税金的30%进行补助。

2.培育童装名品城。全力培育中国童装城“织里童装名品城”,“织里童装名品城”一期只允许规上童装企业入驻,同时享受为期6年的租金减免政策,即前3年租金先缴后全额返还,后3年租金先缴后50%返还。

3.加快入园集聚。优先满足规上童装企业厂房需求,织里童装产业示范园区和政府批准建设的童装小微企业园区只允许规上童装企业入驻。已购买入驻织里童装产业示范园区的童装企业2018年底前必须完成上规。

4.强化要素供给。加大土地保障,规上童装企业优先考虑单独供地;规上童装企业土地、厂房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允许旧厂房改造提升。加大金融扶持,政府建立产业基金,优先为规上童装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人才集聚,政府引进大专院校,优先为规上童装企业提供人才支撑。

5.加大人才引进。规上童装企业招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服装设计专业专科生(毕业5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织里镇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5万元、15万元、5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三年内分别给予1500/月、1000/月、500/月、500/月的租房补贴。

6.解决子女就学。一次性给予每家规上童装企业5个学位指标,专项用于企业业主及高管团队子女就读织里镇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按织政发〔20181号文件规定享受“教育券”政策。

7.鼓励总部经济。鼓励规上童装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对在外建设生产基地,把研发、设计、销售、品牌等根植织里镇,企业当年实缴入库税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当年实缴入库税金的10%进行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

8.减轻企业负担。规上童装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享受为期3年的优惠政策,即前3年每年下浮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规上童装企业与童装设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开展场地租赁、设计合作、产品检测等合作,费用优惠不少于20%

9.推进机器换人。规上童装企业当年完成生产性设备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10.促进外贸出口。规上童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每一美元奖励三分人民币,最高限额30万元;参加区重点组织和推荐的境内外展览活动,公共布展费全额补助,摊位费补助30%-100%,人员费补助不低于50%,最高限额10万元;注册境外商标的,给予不超过注册及相关费用50%的补助。

11.支持电商发展。规上童装企业年度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首次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并产生100万元以上实绩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以自主境外品牌销售且年度跨境电商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

12.创立品牌标准。规上童装企业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万元;新获得省名牌产品,每只产品奖励5万元。规上童装企业为主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每只产品奖励20万元;参与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每只产品奖励10万元;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3.强化内部管理。规上童装企业被认定为区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6S管理示范企业、6S管理试点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6万元。

14.推进两化融合。规上童装企业获得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获得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获得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认定的个性化定制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投资200万元以上、被列入省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完成后按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

15.鼓励企业上云。规上童装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促进“互联网+智能制造”,被列入省、市上云标杆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万元,被列入市试点、区示范上云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16.鼓励挂牌上市。规上童装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在织里镇的,在市政府奖励企业高管团队200万元的基础上,区政府按不同标准奖励企业高管团队,主板上市企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均在上市辅导期累计税收奖励基础上补足差额;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完成挂牌的,奖励企业高管团队150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或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完成挂牌的,奖励企业高管团队40万元。在市、区企业上市各项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镇政府对规上童装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再奖励企业高管团队200万元;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完成挂牌的,再奖励企业高管团队50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或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完成挂牌的,再奖励企业高管团队20万元。

本政策意见自201811日起执行,由镇财政局、镇童装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181903218967)。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落实代办人员,为童装企业做好政策咨询、全程代办、政策兑现等服务,确保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微信二维码